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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类商标经营明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33类商标经营明细是什么

在商标分类表中,第33类商标是酒类商标。本类商标包含了所有的酒类,如我们常见的白酒、黄酒、啤酒、红酒、鸡尾酒、洋酒等都在本类商标中。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33类商标经营明细是什么? 33类商标经营明细是什么 第33类商标只有一个群组:3301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薄荷酒330001,果酒(含酒精)330002,苦味酒330003,茴香酒(茴芹)330004,茴香酒330005,开胃酒*330006,烧酒 330007,蒸馏酒精饮料330008,蒸馏饮料330008,苹果酒330009,鸡尾酒*330010,柑香酒330011,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330012,葡萄酒330013,杜松子酒330014,酒(利口酒)330015,蜂蜜酒330016,樱桃酒330017,酒(饮料)330018,白兰地330019,劣等酒330020,梨酒330021,日本米酒330022,威士忌酒330023,含酒精浓汁330024,含酒精液体330025,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026,含酒精果子饮料330031,含水果的酒精饮料330031,米酒330032,朗姆酒 330033,伏特加酒330034※ 汽酒C330001,清酒C330002,青稞酒C330003,黄酒C330004,料酒C330005,食用酒精C330006 第33类商标申请转让需要什么资料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3、 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其中,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是本类商标的主要类别。酒精饮料是指除啤酒、葡萄酒、香槟、烈酒以外的各种含酒精的饮料。经营者如果想要注册这一类别,需要选择与自己产品相关的子类别进行注册,如朗姆酒、伏特加等。 第33类商标是酒类商标,包含了所有的酒类产品。经营者如果想要注册本类商标,需要选择与自己产品相关的子类别进行注册,并提交具体的产品名称和品牌名称,以便商标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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