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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食品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临沂食品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

商标在注册成功后都是会受到相应的商标权保护,商标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转让商标是需要获得相应的条件以及符合相应的流程。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临沂食品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 临沂食品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4、特殊证明材料:1)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2)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3)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以上内容是麦汇网对临沂食品商标转让有哪些要求?做出的详细回答。如果审核无误,有关机构会发出商标转让的有效公告,在各方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下发转让成功的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双方即完成了对于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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