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商标注册第几类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电器商标注册第几类? 电器商标注册第几类 注册申请最集中的几个类别是:第7类、第9类、第11类和第21类商品。其次是第3类、第16类、第30类、第35类、第37类、第38类等类别。 商标注册的目的在于注册后合法的使用,因此将主营业务上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注册时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要求。如果企业或个人对将要申请的商品类别没有把握,应该找一个正规、专业、靠谱的商标代理公司进行咨询或代理。 核心类别说明 第7类,主要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引擎。但洗衣机【0724组】、厨房家用器具【0723组】、家用电动蒸汽拖把【0752组】等家用电器包含在内。 第9类,很多小项都涉及到家用电器产品,例如: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0901组】、音像设备【0908组】、警报装置,电铃【0920组】、电池,充电器【0922组】等。 第11类,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是家用电器行业注册申请商标最多的类别。 第21类,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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