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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相关的企业或者个人去相关部门进行商标注册的过程中,会有一个公告阶段,在这个公告阶段内,企业或者个人都是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即可。且若为代理人或者代表人越权办理注册、申请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等情形,申请人可以为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商标异议具体包括的几个方面   1、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驰名商标的。   2、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5条的规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3、初审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4、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5、初审认定的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6、初审认定的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   1、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使用了商标法禁用的标志。   2、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3、经初步审查认定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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