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无论什么商标都是需要进行申请的,但是驰名商标的认定却没有法律依据。在不同的国家,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限定原则主要分为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两种。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1)主动认定是指在未发生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为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目的是给该商标以扩大范围的保护。 (2)被动认定则是指在已经发生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的适用要件 1、 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须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前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系争商标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驰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 (4)系争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容易导致混淆。 2、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须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前已经驰名且已经在中国注册; (2)系争商标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驰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 (4)系争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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