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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非常大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常见的知识产权。企业在发现知识产权被其他的企业盗用、专利成果被剽窃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权,专利官司打输了是可以申请复审的。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复审的情形有哪些   1、复审请求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复审请求,维持原驳回决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起诉的,复审决定随即生效。   2、复审请求理由成立,撤销原驳回决定。   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 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   3、专利申请文件经复审请求人修改,克服了原驳回申请的决定所指出的缺陷,在新的文本基础上撤销原驳回决定。在上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下,有关的申请案卷将被送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决定继续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在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下,复审请求人不服时,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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